一、考试目的
本考试旨在通过专业面试,直观、有效地评估报考音乐学专业考生的核心艺术表演技能与音乐素养。考试完全聚焦于考生在声乐、钢琴、器乐(三者选一)方面的专业实践能力、音乐表现力及艺术潜质,为选拔专业技能突出的应用型音乐人才提供核心依据。
二、考试要求
考生应达到以下技能与素养要求:
1. 专业技能:具备所选方向(声乐、钢琴或一种器乐)系统、规范的演奏(演唱)技术基础,能完整、流畅地完成作品。
2. 艺术表现:能准确理解并表达作品风格与情感,具备良好的音乐表现力和基本的舞台驾驭能力。
3. 综合呈现:展现出良好的音准、节奏感、音色控制能力和完整的作品演绎能力。
三、考核知识范围及考核要求
考生应从以下三个专业方向中择一参加面试,且需以背谱方式进行表演。
(一)声乐方向
【考核要求】
声乐方向可涵盖民族、美声、流行等不同唱法。考生需展示与其所选唱法相应的科学发声方法、清晰的语言表达、良好的音准节奏控制能力和完整的艺术表现力。声乐美声与民族方向考生现场配备有伴奏老师,请准备简谱与五线谱各一份,流行方向考生准备好音频伴奏。
【考核要点】
1. 演唱技法:呼吸支持、发声方法、音色控制、咬字吐字。
2. 作品诠释:音准与节奏的准确性,力度与速度的控制,乐句的完整性。
3. 艺术表现:作品风格的把握,情感表达的准确性与感染力,舞台表现力。
(二)钢琴方向
【考核要求】
展示规范的演奏技术、清晰的作品层次感和音乐表达能力。
【考核要点】
1. 演奏技法:指法、触键的规范与均匀,音阶、琶音、和弦等技术片段的清晰度,踏板的合理运用。
2. 作品诠释:音符与节奏的准确性,速度与力度的控制,声部层次与结构的表现。
3. 艺术表现:音乐风格的把握,乐句的歌唱性与音乐情感的表达。
(三)器乐方向(限除钢琴以外的中西乐器)
【考核要求】
展示所选乐器的规范演奏方法、技术完成度和音乐表现力。
【考核要点】
1. 演奏技法:持琴(持器)姿势与基本功,音准控制,音色质量,技术片段的完成质量。
2. 作品诠释:音准节奏的稳定性,音乐表达的准确性,乐曲风格的体现。
3. 艺术表现:乐器特色的发挥,音乐情感的传达,表演的完整性。
四、考试形式与评分标准
1、考试形式
形式:个别面试,现场技能展示。
内容:考生演奏(演唱)自选曲目1 首(时长控制在7 分钟以内)。
流程:考生按序入场,直接进行曲目演奏(演唱),结束后离场。考官根据现场表现进行评分。
2、评分项目与分值(总分:100 分)

五、主要参考书目与曲目建议
以下书目作为专业技能学习的参考,考试不限于此范围。
1. 声乐方向参考:
民族唱法:《中国民族声乐教材》,《新编中国声乐作品选》,霍立等主编。
美声唱法:《声乐基础教程》,周小燕编著;《意大利歌曲集》(尚家骧编译);中外艺术歌曲选集。
流行唱法:《流行演唱分级训练教材》(多种版本),经典中外流行歌曲、音乐剧选段集。
2. 钢琴方向参考:
《中国钢琴名曲曲库》(精选),魏廷格等编。
3. 器乐方向参考:
根据所选乐器,参考该乐器《考级教程》(中央音乐学院、中国音乐学院等编)的6-10级左右曲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