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考试内容(限选1个专业方向)
(一)声乐(包括民族、美声、通俗三种唱法)
自选声乐作品2首。
(二)器乐(包括民乐、西洋乐、现代乐器)
自选练习曲1首、乐曲1首。
(三)钢琴(包括古典钢琴、流行键盘)
自选练习曲1首、乐曲1首。
二、考试要求
声乐方向:所有唱法均需清唱,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。考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考场。
器乐方向:所有乐器种类均需背谱独奏,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。考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考场。
钢琴方向:所有演奏均需背谱独奏,考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考场。
II. 考试形式与考试设备
一、考试形式
考试为线下考试,由评委进行现场评分。
原则上,声乐方向考生演唱2首作品,总时长不超过4分钟;器乐、钢琴方向考生演奏2首作品,总时长不超过5 分钟(评委可视现场考试情况喊停)。
二、考试设备
(一)有效身份证件,包括准考证和身份证(护照或户口簿)。
(二)除钢琴、架子鼓、音箱等不便移动、搬运的大型设备外,其他设备由考生自备,请妥善搬运、保管。
III. 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:
一、演唱(奏)正确、流畅、完整(60分)
二、演唱(奏)技巧(60分)
三、风格把握清晰(40分)
四、音乐艺术表演及感染力(40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