Ⅰ.考试内容与要求
在规定时间内,要求考生能够运用线条、调子等基本的素描语言对绘画对象进行写实性描绘,体现对象的形体、结构,具有一定的画面构图、空间表现、细节刻画的能力。
一、构图考核:
1. 内容要求:考核考生在画面上合理布置静物,确保画面有良好的整体构成,比例协调,空间层次明确。
2.考核标准:构图要简洁且有条理,物体的相对位置、大小及透视关系应当准确,能够合理安排前景、中景和背景。
二、形体表现考核:
1. 内容要求:考核考生准确捕捉静物的基本形态,能够根据观察进行比例和形状的精准描绘。
2. 考核标准:体现出物体的体积感和空间感,形状轮廓清晰,结构关系紧密,表现物体的真实形态。
三、光影明暗考核:
1. 内容要求:考核考生通过明暗关系表现物体的立体感、空间感,能够根据不同物体的材质,运用适当的表现技巧来体现其质感。
2. 考核标准:光影表现要有层次感,避免过度硬化或生硬的过渡。对空间的表现要关系清晰。对材质的表现要细致入微,要求在细节上有真实感和表现力。
四、艺术表现考核:
1. 内容要求:考核考生在基础技巧的基础上体现出一定的艺术性,表现作品的整体美感。
2. 考核标准:作品整体和谐,能够在细节与整体之间找到平衡,画面要有韵律感,不仅仅是对物体的机械再现,而要表现出艺术感。
基本要求:
1. 完成静物素描(根据考题提供的静物照片和文字要求完成)。
2. 现场作画。
说明:
1.考生自备画板、铅笔(或炭笔)等素描作画工具。
2.考试纸张(8K素描纸)由考场统一提供。
3.画面不得喷涂定画液。
Ⅱ . 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
一、考试形式
考试采用闭卷、笔试形式。试卷满分100分,考试时间90分钟。
二、试卷结构
试卷包含:光影明暗、构图、形体表现、艺术表现。
Ⅲ. 参考教材
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