Ⅰ.考试内容与要求
在规定时间内,要求考生能够运用水粉(或水彩)等作画工具,对绘画对象进行色彩表现描绘,具有一定的画面构图、刻画和空间表现意识、具有丰富的色彩表达能力。
一、构图考核:
1. 内容要求:考核考生在画布上合理安排物体,保证画面视觉平衡和层次感。构图要符合物体的比例和位置。
2.考核标准:包括前景、中景、背景的安排,物体的大小关系、角度以及空间的透视表现。
二、色彩表现考核:
1. 内容要求:考核考生的色彩基本理论,包括色相、明度、纯度等,能根据静物的特性合理调配色彩。
2. 考核标准:色彩的运用要能够体现物体的光影效果,表现出画面丰富的色彩关系。
三、光影明暗考核:
1. 内容要求:考核考生如何通过光影表现物体的立体感、空间感和体积感。
2. 考核标准:能准确表现光源方向对静物的影响,色彩变化上要做到明暗层次分明。
四、创意表现考核:
1. 内容要求:考核考生要能够在遵循基本写生规则的前提下,加入自己的创意与理解,使作品更加生动。
2. 考核标准:画面具有独特性,能够在基本技巧的基础上展现创意和个性,作品具有艺术性。
基本要求:
1. 完成静物色彩(根据考题提供的静物照片和文字要求完成)。
2. 现场作画。
说明:
1.考生自备画板、水粉(或水彩)颜料、画笔、盛水用具等色彩作画工具。
2.考试纸张(8K水彩纸)由考场统一提供。
3.画面不得喷涂定画液。
Ⅱ . 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
一、考试形式
考试采用闭卷、笔试形式。试卷满分100分,考试时间90分钟。
二、试卷结构
试卷包含:色彩表现、构图、光影明暗、创意表现等
Ⅲ. 参考教材
无